2016-09-28 17:35
来源:湖北热线
近年来,投资移民成为中国人移民美国的一种非常流行的方式,但是投资移有风险,其中也不乏欺骗和陷阱。
美国投资移民90%申请人来自中国
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法案,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美国的特定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不少于10个工作机会,就有机会拿到美国绿卡,这种移民方式被称为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也就是所谓的“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政策由乔治.布什总统在1990年设立,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1993年克林顿总统对投资移民法规进行修正,在其中特别设立了一项“区域中心移民法案”。
一直以来,投资移民都很少有人问津,2006年EB-5的申请名额只有800人,但是,随着华裔投资者大举进军美国,最近几年,投资移民呈现井喷式增长,其中的申请人90%以上来自中国。
截止2014年8月22日下午14:25美国投资移民立法24年以来申请人数首次达到1万人,以至于8月22日-9月30日没有投资移民名额可供申请。
相比美国移民,加拿大的申请门槛要低得多,但是教育资源,尤其是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教育方面美国更具有吸引力。
据了解,美国集中了全球最优秀的教育资源如何哈佛、耶鲁、斯坦福、普林斯顿、哥伦比亚等大学。在美国排名第34的纽约大学,在全球排名也要高于加拿大最好的多伦多大学。
“区域中心”成主流
由于语言障碍,以及对法律环境、商业环境、社会环境的不了解,大多数申请投资移民的中国人都不具备直接投资办公司的能力。因此,在投资移民中95%的人都会选择投资区域中心。
区域中心是一种特殊的美国企业,除了要有完善的从联邦到州的注册手续之外,还必须得到美国移民局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许可,才可以向外国投资人给一个50万的投资名额,投资人把50万投给了区域中心,区域中心去创造就业机会。
区域中心优势是投资人只是有限合伙人,不需要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很多投资人都在国内有事业,国内事业可能非常耗精力,选择区域中心,对他们来说能给自己节省更多的时间。”
但是,选择区域中心也有劣势,劣势就是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投区域中心你的钱不在你的口袋里,在其他人的口袋里,钱在其他人口袋里就有一个安全问题;第二,区域中心是不是能够管理完善,这也是一个问题。”
恒深移民提醒申请EB-5投资移民不能盲目信中介,投资者需要警惕风险和陷阱。
风险一:投资者条件不符,不能证明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移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资50万美元;二是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并不是有50万美元的资金就可以,还必须证明资金的合法性,必须提供个人过去五年的缴税记录,或者整套的公司从利润到分红的完税证明。
风险二:投资后续资金量大,申请者无力承担
此外,创造10个就业机会。这其实也是一个非常苛刻的条件。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要求区域中心,每募集50万美元移民投资必须雇佣最少3至4名美国全职员工,并能够间接创造10个以上就业岗位,满足每个全职雇佣人员年薪4万美元以上。加上这3至4人的各种保险、税费及行政费用等,仅美国雇员的薪资支出,每年就超过20万美元。何况EB-5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都在三年以上。很多投资者并不清楚会有这些后续的资金支出,后续资金成为他们的沉重负担。一旦投资者经审核不能满足条件,就有被美国移民局驱逐出境回国的风险。对于这一风险很多投资者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风险三:申请绿卡时间太长,成功率低
在时间方面,很多投资人也没有足够的心里准备。
美国移民,需要申请两种绿卡,一种是I-526即 “临时绿卡申请”,另一种是I-829就是“正式绿卡申请”。投资人投的区域中心以后,第一步可以获得临时绿卡,获得临时绿卡21个月以后,可以转化为正式绿卡。
临时绿卡的审核标准是美国移民局要看你的商业计划,是不是有可能创造10个就业机会,只要这个可能性超过50%,就可以获得临时绿卡,这个条件并不难。
正式绿卡是在获得临时绿卡21个月以后,由移民局审核是否实际产生了10个就业机会。如果产生了10个就业机会就获得正式绿卡,获得永久居住权,但是审核的过时间比较漫长。
目前移民局审核时间大概是15个月左右,因为申请人非常多,而审核投资移民的部门工作人员有限,他们要负责全美国50个州的投资移民申请。新的财政年度在奥巴马总统新的移民改革法案12月20日通过完以后,他们决定增加工作人员,依然人手紧张。
美国移民政策“宽进严出”。 80%的EB-5投资人可以通过I-526取得临时绿卡,但通过I-829获得永久绿卡的几率就非常低了。这是因为移民局对就业人数的把控之严格,足以让大批移民投资人申请永久绿卡的过程成为一次痛苦之旅。
美国证监会与美国移民局联合投资警告建议,对于任何投资,仔细研究与E B -5相关的资料很重要。可采取下列步骤:
1.确认其是否为U SCIS指定的区域中心。如果意在通过某个区域中心进行投资,请在USCIS网站美国移民局官网核查最新的区域中心列表。如果该区域中心不在列表中,须特别谨慎。即使该中心在列表中,也须甄别U SCIS是否已经支持该中心及其提供的所有投资项目。
2.索取其向U SCIS提交的各种文档影本。区域中心必须向USCIS提交一份初始申请表(Form I-924),以获得U SCIS的批准和指定,且在每个日历年末须提交一份资讯搜集补充表。请向该区域中心索取其向U SCIS提交的此类表格和补充档的影本。
3.索取书面形式的投资资讯。向该发行人索取一份投资发行备忘录或私募备忘录。仔细考察并研究类似专案来评估其提案。若有疑虑,请仔细询问。如果不了解档中的资讯,抑或发行人不愿回答您的问题,或回答不能令您信服,请勿投资。
4.查询是否向推销商支付费用。如果应该有独立的顾问、律师或机构推荐或承销该项投资,查询在推荐该项投资中,他们期望得到多少资金报酬或何种利益报酬。如果推销商的资讯与投资发行备忘录或私募备忘录中的资讯不一致时,请持怀疑态度,并谨慎对待。
5.寻求独立的验证。确认关于该投资的声明是否真实。例如,该项投资设商业地产的建设,核查市政档案,确认发行人是否已经取得适当的许可证明,以及国家或当地地产税的评估是否与该区域中心进行的地产开发价值相符。如果有其他公司参与了该工程,请径直去那些公司确认。
恒深移民最后提醒广大中国投资人,美国投资移民有风险,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请申请者一定要全面了解,充分评估,量力而行。